业务介绍: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第一步:填写申请信息
按要求录入申请表信息。点击【增加】按钮可以增加备案项目。
第二步:上传附报资料
按要求上传附报资料,上传完成后请点击【下一步】按钮。
第三步:预览提交
请再次确认申请信息和附报资料是否正确,确认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
第四步:等待审核
等待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按钮可以查看本次申请的详细情况。
点击【撤销申请】按钮可以在税务机关审核前,撤销本次申请。
通过“涉税查询”栏目下“服务查询”分类下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功能查询本业务的办理进度。
税务机关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至提交申请时登录所选择身份的手机号码上。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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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新疆税务局,新疆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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