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描述
需要领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用手续后,可以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领用方式,到税务机关领取发票。
二、操作流程
(一)办理流程:
此项业务为即办类业务,纳税人填写表单之后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及时关注业务处理进度即可。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发票领用簿》;
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
4.经办人身份证明。
(三)温馨提醒:
请您关注消息提醒,并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
(四)填写表单,保存后申请发票,申请步骤见发票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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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广西税务局,广西电子税务局入口及电子发票领用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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