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依法享受消费税减免,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1、纳税人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核准】-【消费税税税收减免核准】进入界面;
2、选择对应的减免项目;
3、录入减免起止日期;
(1)、选择需要上传的附件;
(2)、填写经办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确认流程;
4、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如需修改点击【修改】按钮返回上一流程进行修改;
1、此业务为预申请功能,申请后需要等待局方的审批;
2、消费税优惠备案表单填写可参考范本样式进行填写。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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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消费税优惠备案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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