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1、纳税人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核准】-【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进入界面;
2、填写需要备案的所属年度及“受理税务事项”;
3、填写受理文书有效起止日期;
4、通过下拉框选择“减免事项名称”,减免事项名称根据“受理税务事项”自动带出;
5、填写表单的其他附加信息,如需添加多笔减免资料点击【增行】按钮进行添加;
6、上传附列资料;
7、资料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
1、此业务为预申请业务,申请后需要局方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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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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