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纳税人在房产交易相关税收申报时,如果交易的房产之前没有相关信息时,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交易的房产信息。
2.访问路径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3.操作流程
输入“卖方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带出卖方纳税人名称,点击“查询房源信息”带出房屋信息,再依次输入“卖方信息”和“购买方信息”,点击下方“提交”按钮。
4.注意事项
带星号项目为必填项,此事项为非即办事项。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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