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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纳税人属于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将相关信息予以备案。
【设立依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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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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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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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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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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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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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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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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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至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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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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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国税机关(以下称代开单位)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条 纳税人应将营运资质和营运机动车、船舶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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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填表说明中无特别要求的,办理资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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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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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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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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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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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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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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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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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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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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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行业选择为道路货物运输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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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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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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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行业选择为道路货物运输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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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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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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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行业选择为内河货物运输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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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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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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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行业选择为内河货物运输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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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无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省办税地图。广东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机动车号牌或船舶登记号码分别填写《申报单》,挂车应单独填写《申报单》。《申报单》中填写的运输工具相关信息,必须与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信息一致。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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