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指南:《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模块说明】
纳税人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发起,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核定征收)申报的网上申报的功能。
【进入路径】
贵州省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操作说明】
按照【税费申报及缴款】—【按期应申报】的顺序进入本模块,系统显示当期应报表列表页面。选择【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点击【填写申报表】
填写申报表。
填写报表后,若不想立即申报,可点击[暂存],下次打开报表即会带出填写的数据。点下一步进行申报。
点击页面上方的[申报]按钮,出现[申报结果],完成申报操作。若纳税人需缴款,可点击缴款按钮进行缴款。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特别声明: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1091218940@qq.com
本页标题: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操作说明
留言通道
发送成功之后,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Online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