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纳税人在工商机关办理三证合一,或者两证合一后,通过此功能,维护税务机关的登记信息,维护社会信用代码。
注意:本功能无需税务机关审核,请谨慎操作。注意:如果您有税控设备,无法使用网厅此功能,系统会弹出如下提示信息:
此时,请携带税控设备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本业务。
操作步骤:
1、登录新疆电子税务局点击“网上办税”栏目下“税务登记”分类下的“变更社会信用代码”链接进入本功能。
2、录入“新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
3、办理成功后,系统会弹出如下提示信息:
点击【确定】后,使用新的社会信用代码即可正常登陆网厅。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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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新疆税务局,新疆电子税务局变更社会信用代码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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