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定期定额户经营地点偏远、缴纳税款数额较小,或者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有困难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简并征期,但简并征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定额执行期。
简并征期的税款征收时间为最后一个纳税期。
操作流程
业务办理流程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简并征期申请】
打开【简并征期申请表】,填写表单:
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点击【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
若该业务没有需要上传的资料,可点击【返回至表单】,页面跳转至表单页面;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待页面提示“提交成功!若无需继续办理业务,请及时退出系统!”后,点击【确定】,页面跳转至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二)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业务提交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业务办结后,可通过【历史办税操作查询】,查看企业已经办理完成的业务(即状态为已完成、已作废的业务),如下:
三、注意事项
1.表单中灰色项为自动带出不可编辑项,白色项为选填项,绿色项为必填项;
2.纳税人必须为定期定额户,且存在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
3.简并征期的有效期必须在定额有效期内。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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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简并征期申请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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