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描述
建立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同级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时,通过本功能申报。
二、操作流程
(一)业务办理流程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工会经费】
1.打开【工会经费纳税申报表】,填写表单:
2.填写表单,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3.保存后如果发现数据有问题,可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保存数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确定删除已填写的工会经费信息吗?”,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删除:
4.保存过后,可点击【申报】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申报成功”,点击【确定】按钮,即申报成功:
5.申报后如果发现数据有问题,可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此次的申报记录,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确定作废已申报的工会经费信息吗?”,点击【确定】按钮,申报记录被删除:
6.申报后,可点击【实时扣款】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确定进行实时扣款吗?点击“确定”进行扣款”,点击【确定】按钮,即进行扣款:
7.点击【打印预览】,跳转到打印预览页面可进行打印或导出。
(二)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
申报后,可在【申报信息查询】,查看申报结果: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前必须先进行税费种认定,电子税务局只带出征收项目为“其他收入”,纳税期限认定为“月”的征收品目(已成立工会的企业对应的征收品目为工会经费,为成立工会的企业对应的征收品目为工会筹备金);
2.同一纳税人,同一所属期,同一征收品目,不允许重复申报;
3.已保存,未申报时,重新进入页面,自动带出已保存的数据(允许修改);
4.已保存,已申报时,重新进入页面,自动带出已申报的数据(禁止修改);
5.针对已申报已开票的数据,不允许作废申报;
6.按照认定信息,纳税人选择类别中对应需申报的项,选择征收子目、计税面积、减免税代码、已缴税额等。
7.征收项目、征收品目、税(费)款所属日期起、税(费)款所属日期止、税率自动带出;
8.本期有减免税额的,输入 “减免税额”项并选择减免性质,本期有“本期已缴税(费)额”的,自动带出,若没有带出值为0且不能修改;
9.计税(费)依据、本期应纳税(费)额、本期应补(退)税(费)额自动算出。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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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工会经费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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