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概述
税务行政许可受理角色通过本用例实现对税务行政许可对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请,包括新增、延续、删除功能。
申请行政许可项目为“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由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审批被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登录西藏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税务行政许可】-【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点击【增行】即可新增被汇总缴纳机构场所,若要对已批准的被汇总缴纳机构场所进行延续或删除,点击“操作”,将该纳税人添加入列表进行相应变更,相关事项录入完毕,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后,点击【确定】。
3. 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本功能无需提交附列资料,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申请操作全部完成。
三、注意事项
纳税人为非居民企业。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特别声明: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1091218940@qq.com
本页标题:西藏税务局,西藏电子税务局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申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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