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_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今日行政审批资质更新-寅森企服

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更新时间:2025-04-27 13:02
发布:2023-02-21 编辑:蒋安 浏览:9856
摘要: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山东省税务局,寅森企服网为您介绍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山东省税务局的相关内容介绍,欢迎您收藏本站以便日后快速找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的精华内容。

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一、业务概述

适用于居民企业在注销清算时申报企业所得税。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已完成清算报备;

2.纳税人已完成当年实际经营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四、操作步骤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办理居民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

1)因解散、破产、重组等原因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应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在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办理申报。

2)不再持续经营的纳税人,应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在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办理申报。

3)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在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办理申报。

1.登录成功后,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在“税费申报及缴纳”下找到“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

 

 

3.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4. 填写“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5. 填写“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6. 填写“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7.确认申报

上报表填写并保存成功后,点击确认申报按钮。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特别声明: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1091218940@qq.com



本页标题: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本页链接:http://cn.dfyuhang.com/xzsp/36555.html

寅森508网
QQ在线咨询
客服咨询
微信号
1091218940
请您留言

留言通道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