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无有效的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2.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四、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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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选择“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
第一步:填写表单
1. 选择“财务会计制度”;
2. 根据企业实际会计核算情况,选择相关核算方法。
第二步:签名并上传
必报类资料为必须上传,非必报类根据事项对应申请材料进行上传。
本事项无需上传资料,可以直接提交
第三步:预览提交
预览表单,若无问题则可点击[提交],若有问题则可点击[上一步]返回修改。
点击“确定”后,完成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验证]按钮继续操作。
该事项无需税务机关受理,可以纳税人自主在电子税务局办结。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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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入口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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