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说明】
房地产开发商进行项目税收申报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送房屋销售合同和《增量房销售信息表》,系统采集相关报送信息后,产生房源编号,同时记录与不动产项目编号关联关系。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操作步骤】
纳税人点击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进入填写报表页面,点击增量房信息采集进入税源信息列表界面,点击“+增量房销售信息”按钮,手工录入进行保存。
点击开发不动产项目编号文本框,弹出选择不动产项目信息。
保存成功后可在页面看到记录,可以点击“查看”按钮查看保存信息,如果保存完成后列表没有保存的记录可以点击“刷新”按钮进行刷新,如图。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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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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