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对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进行查验,检查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进入方式:1)【办税中心】—【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点击进入界面。
2、输入需要作废的发票代码、号码,代出发票信息。
3、编辑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点击【提交】。
此功能用于纳税人进行其他发票验(交)旧。
1.纳税人依次点击:“首页 > 我要办税 > 发票使用 > 发票验旧缴销 > 其他发票验(交)旧”进入页面。
2.填写表单内容,有下拉框选项的内容通过下拉框进行选择,无下拉框选项手动填写内容;
3. 确定内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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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验(交)旧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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