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功能概述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下列情况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编辑企业基本信息。
3、 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点击 “确定”。
4、 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5、 点击“上传”在弹出界面选择本地采集文件开始上传(可一次上传多个文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上传成功。
6、 附列资料逐个上传完毕,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申请操作全部完成。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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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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