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功能概述
异地销售不动产、异地出租不动产、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不动产所在地、建筑服务发生地进行增值税预缴申报。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填写数据后确认录入无误,点击 “申报”按钮。
3、 点击 “是”跳转到【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联合缴款】页面进行缴税。
3 注意事项
1、 增值税预缴申报可以无税种认定信息。
2、 可以重复申报
3、 若一种预征项目里税种认定中认定了多条,取离申报时最近的那条数据申报,若时间相同,随机选择。申报后每种征收项目生成一条申报信息,即为申报时取的那条数据。
4、 税种认定中纳税期限必须一致。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特别声明: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1091218940@qq.com
本页标题: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增值税预缴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留言通道
发送成功之后,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Online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