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概述
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车船税。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登录西藏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车船税申报】-【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点击“增行”填写数据(也可以下载申报表模板,在模板里填写数据,然后进行“导入”)
3.数据确认录入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纳税人根据需要选择是否调用网上扣款
三、注意事项
若纳税人已开具缴款书,可填写附表‘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或‘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之前,应先做扣缴登记。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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