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功能概述
中国居民(国民)认为,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并生效执行的国家或地区所采取的措施,已经或将会导致不符合税收协定所规定的征税行为,可以按规定向省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总局与缔约对方主管当局通过相互协商程序解决有关问题。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行政救济】-【启动税收协
定相互协商程序申请】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填写页面数据必录项以及相应信息,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成
功,点击“确定”。
3、 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成
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申请操作全部完成。
3 注意事项
无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特别声明: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1091218940@qq.com
本页标题: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启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申请操作说明
留言通道
发送成功之后,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Online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