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办理税务登记需要领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依据其申请核定其领用发票的种类、单次(月)领用数量、开票限额。
1、 进入方式:
1)登录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发票票种核定】,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在‘票种核定申请明细’中点击增行,添加信息。
3、 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
4、 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5、 点击‘上传’在弹出界面选择本地采集文件开始上传(可一次上传多个文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上传成功!
6、 附列资料逐个上传完毕,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申请操作全部完成。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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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电子税务局发票票种核定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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