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功能概述
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车船税。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
1)登录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代扣代缴车船税申报】,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点击【增行】,填写必填项;
3、 核实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点击【是】按钮跳转到【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联合缴款】页面进行缴税。
3 注意事项
1、 若纳税人已开具缴款书,可填写附表‘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或‘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2、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之前,应先做扣缴登记。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特别声明: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1091218940@qq.com
本页标题: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电子税务局代扣代缴车船税申报填写流程说明
留言通道
发送成功之后,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Online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