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我国居民企业和个人在境外投资、经营和提供劳务等活动中享受我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各项待遇,纳税人应开具此证明。
1、 进入方式:
1)【我要办税】-【证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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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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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附列资料逐个上传完毕,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申请操作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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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电子税务局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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