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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信息报告申请流程说明


更新时间:2025-04-28 21:52
发布:2023-02-21 编辑:许凯军 浏览: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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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信息报告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设立依据】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填表说明中无特别要求的,办理资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1 A06539《增量房销售信息表》 报送增量房销售信息的企业
2 A06347《税源申报明细报告表》 报送税源申报明细报告的企业
3 A06540《存量房销售信息表》 报送存量房销售信息的企业。其中复印件的报送条件为纳税人进行交易的存量房房产之前未进行过登记的,纳税人需提供房屋合同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对于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报送复印件。
4 房屋转让合同复印件 报送存量房销售信息的企业。其中复印件的报送条件为纳税人进行交易的存量房房产之前未进行过登记的,纳税人需提供房屋合同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对于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报送复印件。
5 房产证复印件 报送存量房销售信息的企业。其中复印件的报送条件为纳税人进行交易的存量房房产之前未进行过登记的,纳税人需提供房屋合同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对于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报送复印件。
6 房屋销售合同 报送增量房销售信息的企业。其中房屋销售合同的报送条件为开发商与购房者初次签订购房合同时。
7 土地出让(转让)合同 报送土地出(转)让信息的企业。其中相关资料的报送条件为纳税人进行交易的土地之前未登记的。对于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报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8 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复印件 报送土地出(转)让信息的企业。其中相关资料的报送条件为纳税人进行交易的土地之前未登记的。对于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报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9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报送土地出(转)让信息的企业。其中相关资料的报送条件为纳税人进行交易的土地之前未登记的。对于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报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表证单书】

1.A06539《增量房销售信息表》.docx 2.A06347《税源申报明细报告表》.docx 3.A06540《存量房销售信息表》.docx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省办税地图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1. 【纳税人办理流程】
  1. 【内部办理流程图】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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