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和董事长有何区别 1、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本身无法为各种行为,所以必须通过自然人的行为来代替其进行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根据《民法典》第58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1)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董事长 董事长是职位名称,董事长也可以表示一个自然人,可以是老板自己也可以是老板聘请的职业经理人。公司董事长就是公司法人。虽然是两个称谓但其实就是一个人,一般小公司的职务如下: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但执行董事和经理不能兼任监事。如果有董事长,则要成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最少3人。 综上所述,公司法人和董事长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是同一个人,但是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公司法人代表的是一个组织体,通过个人体现其职能,而董事长是一个职位名称,可以是一个人,这就是本质上的区别。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法人和董事长有何区别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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