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党工发〔202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 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税收事业发展,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展了“最美税务人”评选发布活动。经广泛发动、层层推荐、严格遴选、社会公示,决定授予马丽等10名同志“最美税务人”称号。
希望荣获称号的先进典型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忘初心、不移其志,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税收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最美税务人”先进事迹,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全方位展现税务干部精神风貌,凝聚干事创业合力,扩大税收工作的影响力。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要以“最美税务人”为榜样,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见贤思齐、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奋进新时代、争创新业绩,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新的更大税务力量。
附件:“最美税务人”名单
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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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授予马丽等10名同志“最美税务人”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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