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功能说明:纳税人通过此功能向注册地税务机关提交申请,注册地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向经营地税务机关产生“报验登记”待办任务,纳税人无需前往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业务。
使用此功能的前提条件为:
1、 纳税人状态必须为“正常”状态;
2、 纳税人不存在有效期满超过10日仍未核销的外出经营证明。
第一步:填写申请表
进入甘肃省电子税务局本功能后,系统会弹出如下提示信息,请阅读后,点击【确定】按钮关闭此提示窗口。
按实际情况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注意:
1、“合同有效期止”不能小于“合同有效期起”。
第二步:上传附报资料
按要求上传附报资料。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第三步:预览提交
预览申请表及附报资料,确认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
请注意【提交】按钮上方的提示信息“若本次申请的行政区划选择错误,本单位允许税务机关进行调整”,如果您不确定您所选择的行政区划是否正确,建议您选择“同意”,当您选择“同意”时,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错误后可以修改您的行政区划。如果您选择“不同意”,当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行政区划错误,只能做“不予受理”,此时您只能重新提交申请。
第四步、审核
等待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按钮可以查看本次申请的详细情况。
点击【撤销申请】按钮可以在税务机关审核前,撤销本次申请。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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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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