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述: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适用对象:发生合并、分立情形的纳税人。
操作步骤:
第一步:填写申请表
按实际情况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个环节。
注意:合并(分立)后基本情况不能为空。
第二步:上传附报资料
按要求上传附报资料。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第三步:预览提交
再次确认申请表信息及附报资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
第四步:审核
申请提交成功后,请等待税务机关审核处理。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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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电子税务局合并分立报告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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