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功能说明
实行定期定额征税个体工商户(含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可在此功能模块进行纳税申报。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à税费申报及缴纳à常规申报à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纳税分月(季)汇总申报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2) 已经在税务机关登记税费种认定信息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并提交申报表
(3) 步骤3:全申报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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