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规程
1、 功能说明
在办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纳税申报的同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à税费申报及缴纳à常规申报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3、 前置条件:
(1)已经正常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2)税费种有认定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费附加。
4、 操作步骤
(1)步骤1:主界面
(2)步骤2:提交申报表
(3)步骤3:全申报
对提交的报表确认无误后,可点击全申报,系统提示结果:
(4)步骤4:预约
对于已签约税银库三方协议的纳税人,系统将自动发起扣款,如需约定扣款日期,请使用预约功能,同时确保账户内拥有足够的余额,以避免产生滞纳金,尚未签约三方协议的纳税人,请及时到税务大厅开票缴款。零申报的纳税人,无需点击“预约”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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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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