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该功能用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注意:使用本功能前,需要通过“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进行信息采集。
登录网厅后,点击页面右下方常用功能区域的“申报缴税”,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图标。
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进入本功能。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报表,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发送】按钮。
点击【暂存】按钮,可临时保存已填写的申报数据,当您再次进入本功能时,系统会提醒您是否载入已暂存的数据。
点击【取消】按钮,系统将关闭本功能。
申报表发送后,系统将提示您跳转到申报查询页面。
申报表提交后,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申报结果查询页面。
您也可以通过“涉税查询”栏目的“申报查询”分类下的“申报明细信息”进入。
“税种”选择“城镇土地使用税”,选择“申报日期”,点击【查询】按钮。
注意:当您进行一次查询后,需要等待10秒才可以进行下一次查询。
点击【申报作废】按钮可以作废本次申报,作废成功后您可以再次进行本税种的申报。
点击【缴款】按钮将进入缴款功能进行税款的缴纳。
点击【查看申报表】按钮可以查看本申报表的详细信息。
点击【查看失败原因】按钮可以查看本次申报失败的错误原因。
点击【重新申报】按钮可以再次进行本税种的申报。
注意:如果申报记录不是通过网厅进行的申报,“快速链接”中将显示“不在本系统内申报的记录!”,将不能通过网厅对此申报记录进行任何操作。
在“申报结果查询”页面,点击【缴款】按钮进入缴款功能页面。
点击【三方协议缴款】将使用当前纳税人的委托扣款协议进行税款缴纳。
点击【银联缴款】将跳转到银联页面进行税款缴纳。
点击【二维码缴款】按钮,系统将显示一个二维码,使用手机扫描此二维码,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税款缴纳。
如果您需要打印申报表,请通过“申报结果查询”页面,点击申报记录的【查看申报表】按钮查看此申报表,点击申报表下方的【打印】按钮进行申报表打印。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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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新疆税务局,新疆电子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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