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
根据《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的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延伸,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现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符合该情形的纳税人填写并办理该业务。
操作流程
业务办理流程
模块路径:登录首页—【公众服务】—【特色业务】—【个体经营登记】
打开【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首次办税补录:
2.点击【进行首次办税补录】,进入基础信息页面。
注:表单中带*的为必填项,请纳税人如实填写。
点击【保存】按钮,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后将不能修改,是否确认保存?”:
点击【确定】进入资料采集页面:
点击【选择】/【扫描】按钮,从本地选择一张图片,点击【上传图片】
注:下图仅为上传流程演示,具体上传附件以资料采集页面列表显示为准。
待页面提示“上传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完成资料采集。
点击【提交】按钮,进入纳税人相关补录结果界面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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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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