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本公司用于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等)共 项,均未在以往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时作为知识产权使用过,特此声明。
企业公章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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