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_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操作流程说明:今日行政审批资质更新-寅森企服

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操作流程说明


更新时间:2025-04-27 13:15
发布:2023-02-21 编辑:谈奕 浏览:1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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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

具有工商信息且无税务登记信息的纳税人才能使用本功能,且仅显示本功能菜单。

纳税人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点击左侧功能树“身份信息报告”—>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打开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如下图所示:

 

 

上传营业执照

          

1、注册地址情况

(1)注册地址:填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2)邮政编码:按注册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填写。

(3)联系电话:按注册地有效联系电话填写。

2、生产经营地址情况

(1)生产经营地址: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应具体到乡(镇)、村、街名称和门牌号。

(2)邮政编码:按生产经营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填写。

(3)联系电话:按生产经营地有效联系电话填写。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姓名:企业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事业单位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任命单位主要领导人的姓名;社会团体填写社团登记证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其它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2)身份证件种类: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如属香港、澳门人士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如属台湾人士为《来往大陆通行证》。

(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相应的号码。

(4)固定电话:填写法人代表有效的固定电话。

(5)移动电话:填写法人代表有效的移动电话。

4、财务负责人、办税人:比照法定代表人标准填写。

5、税务代理人情况

(1)税务代理人名称:按税务代理人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的全称填写。

(2)纳税人识别号:按税务代理人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的号码填写。

(3)联系电话:填写税务代理人的有效联系电话。

申请个体工商户、单位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用户可根据以上红色提示信息进行填写,带星号(*)的为必填项,投资总额等未标(*)的为选填项,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有信息的为公司登记信息,纳税人无需填写;投资人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大于一条时可选择增行添加,没有则无需填写;附列资料中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照片必须上传,纳税人可点击上传-浏览-上传进行上传,提示上传成功即可。确认填写无误后可进行保存操作,进行下一步操作。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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