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事宜。
一、纳税人登录成功后,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图标进入界面,选择【身份信息报告】模块,下拉选择【扣缴税款登记】进入“扣缴税款登记”功能界面 。
二、点击[新增信息]按钮,打开新增扣缴税款登记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扣缴义务人名称、扣缴义务人识别号、法人代表人姓名等项目: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2)国标行业、登记注册类型、批准设立机关: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3)扣缴义务发生日期、临时发生扣缴义务:为必录项,纳税人如实填写。
(4)证件有效期起、证件有效期止:不可录入。
(5)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为必录项,下拉选择自己所需登记税种,可点击“+”或者“-”按钮增、减填列行次。
(6)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内容:必录项,纳税人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
三、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确认信息界面, 再点击[提交]按钮,扣缴税款登记申请将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系统提示提交成功。
1.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业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或湖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扣缴税款登记。
2.发生扣缴义务的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或湖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扣缴税款登记。
3.如果扣缴税款登记日期大于扣缴义务发生日期30日,需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4.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UsbKey 密码输入器 | |||||||||||||||||||||||||||||||||||||||||||||||||||||||||||||||||||||||||
|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特别声明: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1091218940@qq.com
本页标题: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扣缴税款登记操作流程说明
留言通道
发送成功之后,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Online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