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模块适用于单位代理自然人年所得12万自行申报后,对自然人已缴税款信息,可以打印电子缴款凭证到实体厅打印税收完税证明,也可以到自助综端机自行打印完税证明。
一、被投资单位纳税人登录成功后,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图标进入界面,点击【税费缴纳】图标下拉选择【电子缴款凭证打印(自然人)】进入“已缴款信息查询”页面。
二、点击[姓名]按钮下拉选择自然人信息,选择缴款时间起止,点击[查询]后系统自动带出该时间段内已成功缴款的电子税票信息,选定需要打印的电子税票再点击[电子缴款凭证打印]。
只有已缴款并入库的信息,才可以查询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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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打印(自然人)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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