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是指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一、纳税人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延期缴纳税款核准】路径进入。
二、点击[新增信息]按钮,弹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须知”,点击[同意]后方可继续,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延期缴纳的应纳税额分税种进行勾选。
三、点击[下一步]可以对申请事项进行保存或者提交,点击[保存]该申请事项保存为草稿,纳税人可以进行修改或者删除,点击[提交]提示“提交成功,您的申请事项已经接收!请在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省税务机关行政许可受理专窗(纳税服务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长沙市区以外的纳税人可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代为转报申请材料,否则系统将自动作退回此申请事项。”
四、纳税人可在“延期缴纳税款核准”页面查询处理结果,处理结果为“未提交”、“已退回”的可以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处理结果为“待受理”的可以进行撤销操作。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特别声明: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1091218940@qq.com
本页标题: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操作流程说明
留言通道
发送成功之后,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Online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