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说明】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土地使用权取得环节、房地产开发或建筑环节、房产交易环节、房地产保有环节四大环节中,在纳税人进行相关税收申报后,对于申报时不能以每宗土地或每个项目或每套房产等进行单独申报的,可进行申报明细信息的补充报告,涉及的税种有印花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不论纳税人采用的是分税种申报表还是通用申报表,或者是通过征收开票流程直接进行预缴税款,都可以进行税源申报明细报告。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税源申报明细报告〗
【操作步骤】
纳税人点击税源申报明细报告进入,点击“新增”按钮,手工录入进行保存。如图
保存成功后可在页面看到记录,可以点击“查看”按钮查看保存信息、“修改”按钮对保存信息修改、“删除”按钮删除当前选中的记录、“上报”按钮将该条记录信息推到税务人端,如图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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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税源申报明细报告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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