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在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操作流程:单位纳税人登陆网上税务局,我要办税—申报纳税—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
操作步骤:
第一步:功能菜单定位
第二步:打开功能菜单
第三步:操作步骤
进入该功能系统初始化纳税人基本信息,并校验纳税人是否进行企业当前所属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后进行下一步选择需要申报附表。
进入到主附表填写页面,左上角是附表树,点击展开后,可以选择附表,纳税人可手工录入数据,也可点击页面上方“导入”按钮,将已有的XML数据文件,导入申报表。点击附表树,填写附表数据,填写完成点击“确定”按钮保存,附表全部录入完毕后,返回主表,点击主表页面上的“保存“按钮,保存所有数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完成同属期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之后系统会提示是否进行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的报送,选择“是”可以直接跳转到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的界面。
2.通过系统的导航树或者关键字搜索可以直接进行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的报送。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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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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