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功能的前置用例。由一般申报受理角色使用本用例受理纳税人的信息采集申请,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的审核和数据采集。
1、纳税人依次点击【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源信息报告】菜单进入页面。
2、查询土地信息,输入土地编号或土地使用证号,点击【搜索】按钮可精确查询土地信息;
3、点击【新增】按钮可新增土地税源,在弹出的窗口中输入土地相关信息,如下图:
4、点击【修改】按钮可修改已采集的土地税源;
5、点击【应税维护】按钮可维护应纳税费信息,如下图;
6、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无效的土地信息。
土地应税维护时,纳税义务起止时间必须在申报期限内,不在申报期限内,该笔土地税源信息在申报时不显示。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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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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