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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更新时间:2025-04-27 12:50
发布:2023-02-21 编辑:李雪涵 浏览:9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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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

一、功能概述

进行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选择“扣缴义务类型”下拉框,点击“合同备案信息查询”按钮,查询出信息。

3、输入申报表信息。可手工录入数据,也可点击页面左上角【导入】按钮,将已有的XML数据文件,导入申报表。

4、录入完成后, 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申报表。

三、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进行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前,必须先做设立税务登记、税费种认定、非居民企业认定。

2、纳税人只有申请优惠、减免等相关资格审批,才能在录入申报表的时候填写减免税额、免税税额等相关信息,否则系统给与提示,不允许录入数据。

3、选择扣缴义务人类型时,系统应监控扣缴义务人是否对申报的收入进行非居民企业合同项目备案,如否,应当转入非居民项目备案后再申报。

2、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

一、功能概述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按核定利润率,以及按经费支出、成本费用换算收入方式缴纳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本模块对核定了(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进行季度纳税申报。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点击菜单进入申报页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在申报页面中,选择居民国(地区)名称及代码,选择‘所属时期起’,并填写相应的申报数据。

3、如果纳税人存在减免资格,可在附表:税收优惠明细表(2015年版),填写相关优惠明细。

4、录入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确认数据录入无误。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点击【是】跳转到【税款缴纳】-【网上纳税】页面进行缴税。

三、注意事项

1、在征收域里面走其他纳税核定流程(适用于非居民),核定征收方式为据实申报。

3、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一、功能概述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正常经营的,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应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应当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期限。

本模块对核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点击菜单进入申报页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在申报页面中,选择居民国(地区)名称及代码,选择‘所属时期起’,并填写需要申报的相关附表。

3、录入附表期间费用明细表,点击【确定】。

4、录入弥补亏损附表,点击【确定】。

5、分别录入申报表的主、附表信息后,点击【申报】按钮,确认数据录入无误。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点击【是】跳转到【税款缴纳】-【网上纳税】页面进行缴税。

三、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进行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必须先做完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

2、在征收域里面走其他纳税核定流程(适用于非居民),核定征收方式为据实申报。

4、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

一、功能概述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按核定利润率,以及按经费支出、成本费用换算收入方式缴纳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需要使用核定征收的方式。

本模块对核定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进行季度纳税申报。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填写数据后确认录入无误,点击【申报】按钮。

3、点击【是】跳转到【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联合缴款】页面进行缴税。

三、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进行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前,必须先做税务登记、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非居民资格认定。

2、在征收域里面走其他纳税核定流程(适用于非居民),核定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进而选择具体的缴纳方式和税率等相关信息。

3、在征收域里面走其他纳税核定流程(适用于非居民),核定征收方式为核定申报。

4、纳税人只有申请优惠、减免等相关资格审批,才能在录入申报表的时候填写减免税额、免税税额等相关信息,否则系统给与提示,不允许录入数据。

5、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一、功能概述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按核定利润率,以及按经费支出、成本费用换算收入方式缴纳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本模块对核定了(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进行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填写数据后确认录入无误,点击【申报】按钮。

3、点击【是】跳转到【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联合缴款】页面进行缴税。

三、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进行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必须先做完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

2、在征收域里面走其他纳税核定流程(适用于非居民),核定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进而系统自动带出核定的税率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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