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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操作流程说明


更新时间:2025-04-27 13:11
发布:2023-02-21 编辑:苏依琴 浏览:15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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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1     功能概述

一般纳税人根据相关文件,应享受简易办法征收的,可通过该功能提交申请。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类型,填写有效期起、止日期

3     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如果保存后未提交就退出了填写页面,则该事项会被保存在“服务提醒 ”栏目,可以进行修改并提交。

4     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5     点击“上传”在弹出界面选择本地采集文件开始上传(可一次上传多个文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上传成功!

6     附列资料逐个上传完毕,点击 “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申请操作全部完成。

3     注意事项

1     有效期起不能小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效期起。

2     录入“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类型”时,如果已存在该类型的认定信息,系统判断是否为36个月内不可变更的类型(变更类型可配置),并且当前日期是否小于该条记录有效期起36个月,如果是,提示“该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类型已做认定,36个月内不允许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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