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或重点税源监控纳税人使用该功能,对需要进行调查的税收统计调查相关资料提交给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或重点税源监控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1、 进入方式: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税收统计调查相关资料】,点击“税收统计调查相关资料”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选择资料报送小类、调查年度,所属期起止等信息。系统会自动监控纳税人是否具备报送资格,如果不具备,给出提示;系统会自动监控纳税人是否有未采集的报表,如果有,则给出提示,如果已报送,系统提示是否更正,点击“是”按钮。跳转到采集页面后,点击“主附表树”,录入数据,录入完成后点击“报送”按钮,保存的是当前纳税人报送的资料信息,采集是否成功等相关信息。
3、 系统提示采集完成且发送成功,点击“确定”按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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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税收统计调查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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