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提供当期税费申报及缴纳功能。
2. 访问路径
纳税人登录后,点击首页“我要办税”-“我要申报”。
3.操作流程
点击“我要申报”模块,有如下图所示功能,主要包括各税费种申报、财务报表报送、申报错误更正与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等。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综合申报”、“财务报表报送”、“定期定额申报”均为向导式操作。纳税人可进“综合申报”模块进行全部税费申报缴款。
(1)进入信息检测页面,系统根据纳税人税务信息检测几项内容,分别是:纳税人状态、税(费)种认定、财务会计制度备案、逾期未申报、三方协议签订信息、当期已申报、当期主税种申报情况。某项信息监测通过时,该行文字显示为黑色;监测不通过时,该行文字显示为红色。
(2)页面右下方有【下一步】按钮。当纳税人的所有强制检测项目的监测结果均为“通过”时,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
(3)申报表填写界面上方的申报流程将展示纳税人本期需要报送的全部报表,默认展示顺序为财务报表、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附税,纳税人可以点击界面上方的申报流程节点切换申报表种类。当纳税人本期无需申报某类报表时,该类报表将不会出现在申报流程中。例如,纳税人当期只需要申报增值税和附加税费,那么申报流程节点将只包含“增值税”和“附税”。
(4)当某类报表包含多张附表时,如果纳税人需要选择其中一张报表进行填写,有两种方式:
在“填表总览”中选择相应的报表名称,即可跳转到该张报表。
点击【打开全部表单】,页面会出现表单列表,从中选择相应报表。
(5)报表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右下方的【下一步】按钮,系统会将纳税人填写的申报数据暂存。
(6)某类报表的全部表单均填写完成后,进入“提交申报”节点。进入该节点后,系统会对纳税人填写的申报数据进行逻辑校验,如果存在校验不通过的信息,将展示在错误提示栏;如果校验通过,纳税人点击【提交申报】按钮正式提交申报数据。
(7)提交申报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扣款信息”节点,该节点对应的页面将展示纳税人当期需要交纳的税款明细,纳税人点击【扣款】按钮发起扣款。
(8)纳税人当期需要报送的申报表全部申报成功并且完成缴款,申报流程结束。
(9)如发现申报错误,需修改申报,有两种情形:一是未完成缴款,可在“提交申报”节点作废申报再报;二是已完成扣款,则在【我要申报】-【更正申报】模块中更正,该模块也可更正前期申报。
(10) 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功能调整。
A.当纳税人进入申报界面时,若纳税人对应税款所属期无有效期内加计抵减标识的,则弹出提示;纳税人点击【不再提示】按钮,点击“关闭”,系统关闭信息提示框,当纳税人再次调用申报模块时不再提示此信息。
次年第一个所属期申报时,“不再提示”标识失效,纳税人进入申报模块时,需再次弹出提示信息:
纳税人点击图中 “【填写声明】按钮”,调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功能模块:
企业据实填写该声明,已办结企业点击“打印”按钮可自行打印该声明:
B. 利用数据的监控和应用主题及内容。
(a)申报报表间数据比对提醒,具体栏次提醒会显示在页面右下角,纳税人可自行对照修改
(b)附表一和附表二可直接获取防伪税控系统开票和认证数据,实现票表比对。
C.【我的待办】栏会提示未申报税种和申报期截止时间,点击【办理】按钮可直接跳转至申报页面。
(11) 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降费相关功能调整。
A.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调整。
B.调整相应监控规则、申报表表间关系、申报比对规则。
C.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
D. 申报界面增加提示信息。
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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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综合申报(我要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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