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进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系统,在我要办税中选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第二步:点击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
第三步:进入填表界面,选择年度;
第四步:点击保存,暂存填表状态;点击重置,重新开始填表;点击下一步,查看系统回执单。
填报说明
(1)本表适用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时填写。
(2)本表“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数”填写已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的本机构内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总人数。
(3)根据涉税专业服务业务开展情况如实填写“业务收入金额”“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业务收入金额”栏次填写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业务的收入金额;“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栏次填写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业务涉及委托人(纳税人)税款的金额,必要时经过计算填写。
(4)表中金额单位为“元”。
(5)本表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网上办税系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6)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各留存一份。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基本信息自动带出,其余信息需纳税人填写:
(2)表格中灰色部分由系统自动带出,其余着色部分为必填项;
(3)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认真阅读“承诺声明”,“法定代表人(签章)”项必填;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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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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