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税务局_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操作说明:今日行政审批资质更新-寅森企服

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操作说明


更新时间:2025-04-28 01:58
发布:2023-02-21 编辑:王国嘉 浏览:9132
摘要: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操作说明,福建省税务局,寅森企服网为您介绍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操作说明,福建省税务局的相关内容介绍,欢迎您收藏本站以便日后快速找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操作说明的精华内容。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功能描述

本模块为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纳税人提供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的功能。

操作说明

          纳税人按照【申报纳税】—【按期应申报】的顺序进入本模块,系统显示当期应报表列表页面,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进入申报表填写页。

          填写申报表数据,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期末从业人数”、“是否代理申报”及对应代理信息、办税人员身份证类型及号码等信息为必填项目。

          申报数据填写完成,点击【申报】。

          出现申报或下载凭证提示页面,您可以点击【申报】按钮直接进行申报提交操作,如果需要下载凭证,可以点击【下载凭证】按钮下载凭证档到您的计算机,进行查看打印。

          点击【下载凭证】,可下载或者查看PDF格式申报表,纳税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操作。

          点击【申报】,进入申报结果页面,需缴税的点击【缴税】进入缴税页面划缴税款,无需缴税的点击【关闭】。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特别声明: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1091218940@qq.com



本页标题: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操作说明


本页链接:http://cn.dfyuhang.com/xzsp/34054.html

寅森508网
QQ在线咨询
客服咨询
微信号
1091218940
请您留言

留言通道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