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述】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符合条件的,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按照本事项进行税务备案。
【操作步骤】
1、功能入口:
登录时,在主页面中,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2、填写申请表
点击下方“暂存”按钮,可以实现数据暂存;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3、上传附报资料
点击下方“暂存”按钮,可以实现数据暂存,上传附报资料后,点击“下一步”。
4、预览提交
确认填写的表单信息和附报资料信息,确认后可点击提交。
5、完成
税务人员受理之后在“我的已办”中找到申请事项,查看详情后可以看到申请的受理结果以及下载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信息。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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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申请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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