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税务局_吉林省电子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流程说明:今日行政审批资质更新-寅森企服

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电子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流程说明


更新时间:2025-04-27 05:42
发布:2023-02-21 编辑:于芮慕 浏览:8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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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1     功能概述

本用例需纳税人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功能。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

1)登录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土地增值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点击不动产项目编号,选择需要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不动产基础信息,确定后,点击附表树,选择需要申报的申报附表,填写数据。

3     主附表数据确认录入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是】

3     注意事项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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