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由征管系统补充采集的指标。目前,重点税源企业监控和集团企业监控共7张报表, 共计371项指标,但是在征管系统中没有来源的有223个指标,需要由征管系统采用申报附表形式补充采集。
1、进入方式:
1)登录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相关资料】,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选择资料报送小类、调查年度、所属期起止,填写资料数量后点击下一步。
3、系统会自动监控纳税人是否做过申报,如果已报送,系统提示是否更正。点击【是】按钮。资料信息采集可进行重复报送。重复报送会覆盖上一次报送信息。弹出采集页面;跳转到采集页面后,点击“主附表树”,录入数据,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的是当前纳税人报送的资料信息,采集是否成功等相关信息。
4、系统提示采集成功,点击【确定】按钮。
1、经认定为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人才可以做该业务流程。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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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报送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相关资料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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