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功能概述
纳税人通过此功能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文书式)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
1)登录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电子税收完税(费)证明】,点击“开具电子税收完税(费)证明(文书式)”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编辑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在页面下方显示申报完税信息
3、 点击【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开具证明,点击确定前往“电子税收完税(费)证明查询下载”模块进行下载或打印,点击取消留在此页面
3 注意事项
1、填写税款所属期起止和开具日期起止,各自起止间隔不能大于半年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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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电子税务局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文书式)填写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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