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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操作指南


更新时间:2025-04-27 22:24
发布:2023-02-21 编辑:章菲安 浏览: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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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000339 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非居民企业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2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核定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8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3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减免税会计核算工作规范〉的通知》 文件字号 税总发〔2016〕45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4 文件名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文件字号 财税〔2015〕125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二条
条款内容 二、关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的所得税问题 1.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2.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从内地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由内地上市公司向该内地基金分配股息红利时,对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或发行债券的企业向该内地基金分配利息时,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7%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由内地上市公司或发行债券的企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该内地基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时,不再扣缴所得税。 内地基金管理人应当向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内地基金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的相关信息。
5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有关非居民税收问题的批复》 文件字号 税总函〔2015〕494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二条
条款内容 二、外国企业与中国境内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在中国境内共同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由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开采石油天然气的,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为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居民企业。 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应就其取得的石油天然气开采所得和其他所得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作为投资方的外国企业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分取的税后利润属于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按有关规定扣缴企业所得税。
6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7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0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8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9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六条第(一)、(二)项
条款内容 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以下称为《通知》)有关问题 (一)非居民企业直接转让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约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于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 (二)《通知》第一条所称“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买入并卖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票”,是指股票买入和卖出的对象、数量和价格不是由买卖双方事先约定而是按照公开证券市场通常交易规则确定的行为。
10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文件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务院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1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文件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A06127《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10月1日之前使用) 必报
原件
1份
2 A06865《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F500)》(2019年10月1日之后使用) 享受税收协定或国际运输协定的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
原件
1份
3 A03055《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报告表(企业适用)》 享受税收协定或国际运输协定的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
原件
1份
4 A03060《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企业所得税A表)》 享受税收协定或国际运输协定的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
原件
1份
5 A03061《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企业所得税B表)》 享受税收协定或国际运输协定的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
原件
1份
6 A03062《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企业所得税C表)》 享受税收协定或国际运输协定的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
原件
1份
7 A03063《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企业所得税D表)》 享受税收协定或国际运输协定的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
原件
1份
8 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享受国际运输相关协定待遇可以法人证明代替) 享受税收协定或国际运输协定的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
原件
1份
9 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资料 享受税收协定或国际运输协定的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
原件
1份
10 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特定条款税收协定待遇或国际运输协定待遇应当提交的证明资料 享受税收协定或国际运输协定的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
原件
1份

【表证单书】

1.A03055《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报告表(企业适用)》.docx 2.A03060《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企业所得税A表)》.docx 3.A03061《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企业所得税B表)》.docx 4.A03062《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企业所得税C表)》.docx 5.A03063《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企业所得税D表)》.docx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


广东省办税地图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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